《人以什么理由来记忆》
每一个见证人把自己的记忆叙述出来,证明的是,幸存者作了见证,没有沉默。此举表明的是,在“苦难而死”和“苟活而生”之外,人还有另外一种更有意义的存在方式,那就是“作见证”。
受难者作见证是一种为自己的生命做主的生存方式。正如哲学家马格利特说的,人们在苦难发生时苟活。
大多数人苟活,确实只是为了苟活,“只有少数人活下来是为了作见证”。但这些少数人却为所有活下来的人创造了一种“活下来”的意义和理由。
那就是,“在最严峻的逆境中,努力像为自己生命做主那样对待自己的生命”。为自己的生命做主,这是一种使命,“一种讲述自己的故事,带着见证意识活下来”的使命。哪怕是那些曾经真的只是一味苟且偷生的人们,在可以讲述苦难的时候,只要他们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也一样可以找回自己生命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