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讨论无法逃跑的人该如何在国内生活,有人讨论什么样的反抗算有效的反抗。
可能,两个话题是相通的。
或许,一切能给敌人的统治目标造成不悦、不顺利的行为,都是有效的反抗。
每个人能采取的行动和承受的风险,都不一样。
有的人直接革命,有的人地下活动,有的人迂回助人,有的人把当局不爱听的故事传播出去……
再不济,再胆小,再“无法承受一点点风险”,人仍然有 “可以不做的事”:
你可以不当入党积极分子。
你可以不积极申报歌功颂德的马屁课题,来换取正教授职称。
你可以不写复兴中华法系、实现大东亚共荣圈的论文,争抢国师头衔。
你可以不积极告密,可以不捉弄人为乐,可以不伸手打那个出门买馒头的青年。
当然,你也可以振振有词 “如果我不做就会活不下去!” 然后去害无辜的人。
课上我讲案例,某小学老师要求同学们把抄作业的学生名字供出来,否则就全班受罚。我还没讲完,第一排的男生大喊:我们初中班主任就这样!
我问:后来呢?你们怎么办?
男生愤怒地说:肯定不理他!后来全班去操场罚跑,罚跑就罚跑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