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听《不明白》听到三年前的深圳邹辉跃强奸案,简而言之就是他强奸了一位女同性恋,还谎称与受害人是情侣关系,受害人的女朋友赶到现场以后打了他,警方不判强奸反而判女朋友赔偿一千块。后来经过种种努力,在女孩们的长期维权下邹辉跃终于被判了三年半。
这已经是比较好的结果了,但是今天我搜索相关信息的时候发现两件事:
1.很多营销号搬运了这个案件,但是里面女朋友的角色统统被篡改成了男友;
2.在一份2022年的文书中看到邹辉跃减刑7个月的公示。
想到很多男的都喜欢说”三年不亏“,没想到他们还讲多了,下一次应该说”两年零十一个月不亏“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