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脑了就想写的病但一千字了还没写到两个人认识
陈震出生那年,据说是台湾数十年来出生率最高的一年,几十万新生儿中有他一声稍迟的啼哭,他就那样平平凡凡落地。家庭一般,父母普通,唯独他的名字大有来历,听阿嬷讲他落地后不出声,任产婆怎样七推八弄都瘪住嘴巴,一双眼倒是睁开了望住人,彼时情境更让人心生忧惧。打破僵局的是敲门动静,那双眼就颤了颤,然后终于肯发出一点声音。
而这已足够让拜八方神明的阿嬷笃信门外是陈震的有缘人,打开门发现那是一位游方术士之后更为惊喜,知道对方想讨一口水喝,自然要连水带食都奉上,顺带着将为金孙取名这样大事也交予对方,于是陈震便得来这个名字。至于原因,阿嬷上了年纪讲不清,他当时又不可能有记忆,只好听阿嬷一遍一遍讲,阿震仔以后平平安安,大富大贵。
他不知道阿嬷口中的“以后”何时会到,只是愈到以后愈觉得,那方士是个歹狗骗子,随随便便给自己安了一个字。无聊的时候他也找人解过名,雷曰震,动曰震,战曰震,总之没有一样他爱听,他就在动荡漂泊无定处中认识了全耀焕,一个比术士更惹人厌的神棍。
与全耀焕结识是个意外,就像陈震来到苏里南的原因是他搭错本该去澳洲的船。当然能离开台湾是他要放在第一位的,目的地的偏差与活命比起来,也就没那么重要。
陈震过完十五岁生日的凌晨同朋友一起上街,他们决定在这一天与竹竿帮敲定新公园的归属——其实后来想想蛮可笑的,无论哪一方赢,公园都不会属于他们。但那时候刚解严,虚幻的自由让所有人都认为自己可以拥有天地,小孩子也不例外。那个夜晚陈震短暂地做了一次英雄,混乱中他用匕首捅死了对方的大佬——也不过是个十七八的学生仔。但英雄从来都难做,哪怕混帮派仍觉杀人比天大,他抱着不要累及家人的想法,头也不回地上了伙伴为他找的渔船。他们都见过偷渡来台湾的人,想象中偷渡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分别之际还在说着豪言壮语,听起来蛮潇洒,只有那条船上的人知,那个十五岁的小男孩,有时候会悄悄地哭。
认识全耀焕的时候陈震已经不是那个会悄悄流眼泪的男孩,他已经过了而立,南美洲大部分土地都踏遍,形形色色的人都见识过,仍在看到全耀焕的第一眼就下意识抵触。这大概是长年累月经风雨所建筑的防御机制,本能告诉他这个笑眯眯的人并不好相处,于是他像将要受到攻击的豹一样不动声色弓起背,双手握住桌沿站起身垂眼看坐得端正的全耀焕,声音冷淡地对全耀焕要合作的提议表示拒绝,全然不知他的不动声色在全耀焕眼中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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