懊悔。 自己粗神经又随便,舍友闹矛盾到了激化程度才能意识到,前去调解时突然意识到:自己无法完全地感受到那种愤怒和委屈,却在想办法让她们按我的想象去和好。 哪怕这次立下誓言下次会更多关照她们的心情,到了下次我依旧接收不到情感电波,又是一样的开演,大概她们的情绪早已疲惫,而我其实也只能作为一个善后作用...
如果是这样的话,团体其实是只能性格相合的人才能在一起快乐吗?那么班级?甚至家族?要求完全和善的话就是在伤害那些比较“与众不同”的人少数服从多数吧()虽然明明也不想伤害到任何一个人,这就是平庸的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