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讽刺的是,明清时期,闽粤两地形成了“契兄弟”的风俗,契兄弟除部分两情相悦的以外,大都是贫困家庭将自家容貌秀丽的儿子送入另一人家,收取所谓的“聘礼”。而作为契兄的一方,一般都要承担契弟的生活支出以及今后结婚的一部分费用。可谓是开了LGBT的先河,十分的先进 。至于形成的原因吗:当时在闽粤之地,很多家庭会将生出的女婴溺死。于是当地男女比例达到了可怕的1.5~2.5:1。明孝宗弘治十五年,福建全省的妇女比重为总人口的25.37%,男子比重则达到惊人的74.63%,大量男子无法娶妻,只能通过契兄弟习俗来满足生理需求。」
啊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