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大学毕业的一年里,很喜欢一个男生,搞摄影的,算是有点点小名气,见第一次面的时候我就很喜欢他,艳羡他局部的才气,假装不知道他在扯谎,以他爱我为一点优越,现在想想很可笑,后面才意识到让自己羡慕的东西终归还是需要自己挣的。快乐的日子很多,和他在一起也真的快乐过,不过,我想,如果是这样,那我还是不快乐不骄傲垂着头丧气着挺过去吧。突然想起他,是因为收拾衣柜,翻出来一件他的T恤。我在分手后,一路低沉到现在,并不是因为和他分手有多难过,而是我意识到,现实的生活里,欢乐好像并不是底色。生活本质只是生活而已,也因为这样,无论我如何撒娇淘气,如何快乐低沉,它本身未曾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