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准备装修了,预计要研究一大堆行业标准品牌价格装修工艺乃至于和装修工人们相处的小技巧。此前习得的如何签订合同的经验可以通用了,最糟的情况是诉讼的经验也可能用得上。
在有限预算和老房改造需要重点照顾的水电暖基础设施的矛盾面前,个人对于空间的审美恐怕只好暂且放在一边。更何况在众多「美好」建材、家具的面纱后,我更想要确认它是否如同自己宣称般那样「真实」——光是这么一想,就足以像是迎面泼来桶凉水似的让我冷静了下来。
目前的计划是打算综合参考线上信息(宜家、好好住、微博家居博主)和线下信息(本地装修公司、建材厂商),结合购买的装修设计类书籍来完成主要的设计规划,如果还能从装修过的亲朋好友那边得到些小经验小技巧,就更加是额外之喜了。
花了一下午的時間和當地住建局打交道。
我在撥打電話之前列了個明細,想要諮詢的內容包括:
有沒有原圖紙的存檔;
對於房屋居住使用的安全性國家有沒有相關規定;
作為普通民眾來說,可以通過怎樣的途徑檢查房屋結構是否安全,從而便於在裝修的過程中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這就引申出另外一個問題,如果要尋求第三方檢測機構的協助,那麽應該如何確認該檢測機構的專業性,如何避免不可靠的檢測結果?
在好幾個部門之間來來回回打了一番電話後我注意到有個很有趣的現象,對方接起電話的時候似乎多少都帶了點防範的狀態:你是什麼身分?有什麼問題/訴求?
我哭笑不得地多次解釋:普通市民,沒有什麼問題/訴求。只是因為家裡要裝修老房子想問點不明白的事兒。房子也沒出啥毛病,只是想防微杜漸而已,對對對,房子沒毛病,只是住了太久而已擔心有安全隱患。
由此或許可以推測,像我這樣的市民並不太多,以至於有位年輕的工作人員甚至告訴我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考慮去考個建築師資格證——分不清他是在開玩笑或是在諷刺我。
花了一下午的時間和當地住建局打交道。
這位年輕的工作人員建議我尋求第三方檢測機構的協助,同時也很坦率地告訴我不要完全信任得出的結果。
當我向另外一個部門的工作人員請教時,一位聽起來像是中年領導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可以去查詢本市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規定,很耐心地協助我查到了本地有鑑定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同時提醒我這將會是筆巨大的開支——這類鑑定一般是針對整幢樓體而不是單獨哪家住戶。
到這裡為止,我得出的結論是:
住建局並不會輕易受理個人業務,尤其是像我這樣並沒有發生實質性損害的預防類鑑定,只能去找第三方。
今天也不是毫無收穫,我發現除去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規定之外還有些相關的政策法規或許值得去了解一下,所以接下來的幾天內我會花些時間在這上面,以及繼續撥打今日沒有打通的檔案館的電話。
皮球滚啊滚
物业工作人员好心安慰我们说假如楼体真的出现安全问题肯定楼上楼下都会墙体开裂,意有所指,假如现实中问题不严重到那个份上,我们也用不着瞎操心,更别拿这种事情来烦扰他们。对于以「防患未然」为标准的我来说,此番说辞无甚说服力。只是假如我们不掏出额外的一万元来买个安心,也就只能闭眼认命,全凭运气赌这栋建筑确实没有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在本市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写着了「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申请房屋安全鉴定」。但对于像我们这种连设计使用年限都找不到(没有写在产权书及附件中,物业一问三不知,连住建局也没有相关资料)的老房来说,房屋使用人又应当如何判断?
接下来打个12345和12319热线电话试试看看好了。
少数派的诉求
下午接到不动产部门打来的电话,一通聊下来,发现该部门职责范畴和我的诉求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
我想要了解的是房屋的使用年限,不动产负责的是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期限。
当初我在拨打12345的时候,为了避免沟通中可能产生的误差,专门请客服人员为我读了工单记录的内容,是「房屋使用年限」无误,后来我再次拨打热线电话的时候也核实了这一点。既然不是工单记录出了错,那么恐怕只能推测是上级部门在分派问题的时候出于某种想当然尔的惯性,将我为了安全考虑而提出的「房屋使用年限」的调查诉求,歪曲成为更加常见的为了房屋交易而进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调查诉求。
工作人员建议我去住建局问问,我无奈地回想起前些日子的经历,决定再次拨打12345反馈此事并追加新的诉求。
住宅建筑规范
我再次拨通了12345热线电话,这次接通的客服小姐姐性格似乎格外爽利能干,语速快得像是蹦豆子,在复述工单记录内容的时候尤甚,我不得不请求她暂停并且重新为我再读一次。
除了反馈错误之外我追加了新的诉求:
希望找到图纸原件存档(是的,上次我们自己前去没有找到,但我还没有完全放弃希望)
以及修正了第一次提出的诉求:
希望了解所住房屋的使用年限,假如确实没有详细记录的话,希望能够得到当初建筑公司的联系方式,以及希望了解九十年代的国家住宅建筑规范。
现在能够在网上查到的住宅建筑规范是2006年实施的,其中明确规定「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少于50年,其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我没有能够查找到更早的标准,砖混结构的楼体和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的楼体,使用年限怕也是不同。虽然这样的问题似乎也可以通过上网搜索得到网友们提供的答案,但是……怎么说呢,在这个近乎于瞎折腾的求证过程中,我似乎得到了一些宝贵的体验。
有关物业
刚刚了解到本省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中这样写着:住宅小区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很有趣的是,物业工作人员很认真地告诫我们,老房子所有的墙都是有承重作用的,可千万不能拆除。
于此同时,又告诉我们说如果室内墙体出现了裂隙是不关他们事的——物业只负责户外的公共部分。
即便当初我还没有看到本省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不了解住宅小区的共用部位应该包含哪些区域,假如我的思路能够再清晰些,就应当很敏锐地觉察到他们这番话中的自我矛盾之处:
既然声称无权管理,又凭什么出言干涉室内墙体的拆除与否?
既然干涉了室内墙体的拆除,又为何觉得自己无权管理?
我姑且大胆地做个猜想,恐怕连他们自己也并不清楚(或者并不想搞清楚)原本的职权所在。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中写的明明白白,假设业主损坏了房屋的承重结构,物业应该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但实施的效果如何?物业真的清楚每栋房子的承重结构是否有被破坏吗,这么多年来每个业主在装修的时候真的都予以配合吗?
对于物业来说,假装看不到、遇事和稀泥,是不是最低成本的操作方式?
这段期间因为在忙著作权侵权官司的事情,有些细节没来得及记录,在此略记一二。
自从我拨打12345之后,和我交流的各个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中,每位接听热线电话的女性工作人员给我留下的印象全部都非常好。
但非常遗憾的是,直到目前为止,我最好奇的信息——建于九十年代砖混结构房屋使用年限的国家标准——依然没有人给予回答。
热线电话的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的隐身形成了颇为有趣的对比。
在拨打12345求助之前,我曾多次拨打电话并且亲自跑了一趟住建局,发现自己找寻的资料似乎所剩无几;而在拨打12345求助之后,住建局则是完全没有存在感。
单就我在网络上搜索的资料内容来看,无论是《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还是《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全都是由住建局制定颁布的。我很难明白为什么就连风马牛不相及的不动产部门都来联系我,为什么本地的住建局部门似乎反而隐身了?
我恍惚间有种感觉,那些女性工作人员的态度就像是装点在暗影上的一朵朵花。
这几天在B站看了两部室内设计相关的Master Class,分别是Kelly Wearstler和Corey Damen Jenkins的课程。
老实说,对于我这种怀抱着非常俭朴的装修目标的初级者来说,这两位的课程可能是太过奢侈了。我能够在这两位杰出设计师身上看到他们的激情。我还去看了这两位设计师的网站,看到他们美轮美奂的设计成果,感动于他们所创造的美并且感慨,这是多么遥远的世界。
剛剛接到一通來自住建局的電話。
開始,對方試圖和我說明12345的工單派發有誤,「房屋的使用年限」此事並不在他們的職能範圍內,在我列舉出兩項民用建築的相關標準並且指出這些標準是由住建部制定頒布後,對方表示需要再去找其他人問一下。
我向他說明,自己曾經去過住建局,試圖查找所住的房屋的資料存檔,沒有找到舊圖紙和具體年限,所以退而求其次,開始尋找九十年代的民用建築設計標準如此這般。
在交流的過程中,對方再次詢問:你問這些,是有什麼訴求嗎?(多麼熟悉的老思路、老問題)
我:沒有訴求,只是需要確認現居房屋是否有安全隱患。
對方:現在有很多老舊小區,比你們的房子還老喔⋯⋯
我:是呀,我們所住的也是老舊小區。
對方:那你是不是想問老舊小區改造的事情?
我:不是?我們就是自己要裝修,希望在裝修過程中解決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如果自己解決不了,會尋求有關部門的協助。
對方:今天可能來不及答復你。
我:不著急,慢慢來。
曾經覺得PDF是過時的玩意兒
當我知道提交給美國法院的文件資料必須全部都是PDF格式的時候真的是感到頭大,PDF?那是多麼古早的文件格式啊。我在寫complaint的時候曾經為了到底應該怎樣編輯PDF、怎樣在Word和PDF之間轉換而費了一番功夫,最後能夠把數字簽名成功編輯進去還是多虧了找到了在線編輯的工具。
可以說在原本就很緊張的時間中,適應PDF給我平添了不少額外的麻煩。
但是,當我搜索合同範本的時候發現,在我找到的所有範本中,有直接把內容貼在網頁中導致格式混亂的;有直接提供Word文件下載,但卻只有主體內容所有附件全部丟失的;只有浙江省提供的是令我感動的格式清晰、包含所有附件的內容完整的PDF格式。
好好住、小红书、住小帮、知乎……打开这些APP,关键词「装修合同」,基本上都能搜出来很多血泪经验。
我认为装修过程中最容易吸引消费者注意力的一个是风格,一个是价格。因为这两处看得见摸得着,能够被消费者实实在在感受到,像是什么施工工艺、验收标准之类的对于消费者来说似乎就太过遥远了。
而集合了工程概况、预算、承包方式、付款方式、材料品牌、施工工艺、工程变更/延误的责任归因、验收保修标准等等诸多内容的装修合同,看起来就更加令人头大。
但越是不容易被消费者了解,就越可能藏着基于不对等信息差而导致的各种问题。
我在研究合同的过程中学到了,不要使用承包方(装修公司)提供的合同,要去找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的合同范本。这样的范本会更加注重甲乙双方的公平对等,看过这样的范本以后再去看承包方提供的合同,也更容易能够看得出来承包方在哪些部分上为自己争取了更多(甚至是过多的)利益。
其实我在研究合同的过程中一直都很好奇,国外的装修也需要消费者去了解这么多内容不然的话就可能步步踩坑?还是说这原本就是消费者理应去学习和了解的呢?如果有在国外装修过的象友们欢迎交流!
对比看各地不同的合同范本非常有趣,我来简单列举几点细节:
1、有些合同说明中,会写本合同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有些合同说明中,写的是本合同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我搜了一下: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显示,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所以我们就能看得出来哪些合同不够用心到忘记修订这么明白的部分哈哈哈。
2、有些合同会将安全生产和防火写在上面,有些合同没有这部分内容。
我个人会更倾向于选择写清楚这部分的合同,这对于施工人员来说更有保障。我在学习装修的过程中了解到现在的大型建筑工程是鼓励承包方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的,似乎目前大陆的保险公司并没有承接家庭装修类工程的业务。
香港的保险公司好像有此类业务,我有匆匆看到但没有时间具体了解。
3、有些合同的条款虽然写了,但仿佛没有写。
例如,承包方的义务中: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但是,它如果没有把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写在合同(或附件)里,这句话就是空谈。
对比看看其它合同在对应的条款中是怎么写的:
「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在很多条款中都可以看到类似的详略对比。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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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luomiesea 请问有什么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