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 不明白播客 的最新一期,太喜欢又觉得有点太难过了!
我2010年读的本科,新闻专业。因为当时的院长非常关注微博,还参与了一些微博大事件,他给我们讲过好多次微博(短暂)的发展史,梳理过微博上的大事件,鼓励我们刷微博。
大家还记得 “动车事件”,“官员微博开房”,“小悦悦”,“药家鑫”,“微笑局长,表哥”,“江西宜黄强拆事件”等等等等事件吗?
2012年2月6号,正值寒假,我在老家捧着手机,和全中国人一起关注了王立军事件,觉得一切都太玄幻了。
院长还会邀请全国知名的调查记者来学院做讲座,给我们分享他们做调查的故事。
当时真的觉得一切好像都是有希望的,我感觉我是有参与到这个社会的事务发展中的,我的关注是有意义的。
只能说我很幸运地摸到了一点点尾巴吧。
瑞典媒体无一不在提Svante Pääbo的成长过往,千篇一律的励志文,“单亲难民家庭(母亲是爱沙尼亚难民)、长在环境有问题的郊区、一个神秘父亲(实则婚外生子只每个周六履行下父亲的角色),但他还是成了诺贝尔奖获得者,Precis som sin far,就像他父亲一样。”
Precis som sin far,最后这句真搞笑了。他母亲的学识与教育就不算数了?他母亲对他的影响远远大于他父亲吧,Svante讲过他对古人类研究的兴趣最早来自于他母亲带他去旅行参观金字塔。
Svante出生的年代,正是瑞典开始建立后来根植整个系统多年的福利社会体制。瑞典一直都是儿童收养大国,按人均收养计算的话。早期在瑞典社会未婚生子被认为是不良行为,这些母亲也无法在经济上取得独立抚养小孩,生下的孩子由福利机构寻找家庭收养,那时瑞典家庭收养的孩子主要来自瑞典国内。
五六十年代瑞典福利社会的建立,一方面是国家需要女性作为劳动力的来源,既然需要,那就必须要提供相应的托儿设施与性别平等的福利待遇,这样单身母亲也有机会进入劳动市场而获得经济独立。另一方面,瑞典长期的平权运动为女性谋得一步步保障女性的权益,五六十年代开始,单身母亲一样会获得双亲家庭也有的免费托儿、免费幼儿医疗、每月的育儿津贴、完整的育儿假(单亲也会获得和双亲家庭一样天数的育儿假而非减半),外加每月至少150欧元的父亲抚养费(如果父亲拒付政府部门来支付),此外单身妈妈的经济条件普遍比较低,低收入阶层的住房补贴、失业补贴也向单身母亲倾斜。所有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保障单身母亲可以自己抚养孩子而不必再像从前那样把孩子交给收养机构。而随着单亲妈妈家庭越来越普遍,社会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小孩不再被视为某种不良行为的耻辱,而是与其他人一样的社会公 民,小孩也不会因为没有父亲而受到同侪的歧视与霸凌。
如果非要从他的荣誉分一杯羹的话,这杯羹还是给他的母亲以及为他母亲养育他提供了外在支持的系统吧。而即便到今日,单身母亲依然是瑞典单亲家庭里最普遍的存在,也是整个社会最需要得到各方面支持的群体。
有人还是觉得jingyao应该死磕刘强东。但我不认为是jingyao妥协了:是刘强东请了世界顶尖的律师团,买通媒体和舆论,还害怕开庭败诉,所以用大笔的金额求和。
一些人觉得刘强东败诉才是最好的结果。但对于jingyao来说,可能这是最好的结果。她已经向全世界证明了刘强东心虚理亏,也拿到了赔偿以及可能存在的私下道歉。
打官司就像动手术,再小的手术都有可能有意外发生。从实践层面看,jingyao握有证据也有可能败诉。而理亏的一方求和却是百分之百稳稳获得赔偿。我估计刘强东的赔偿不是小数目。
我理解这样“胜利”打了折扣,因为刘强东可以用钱摆平定罪。但换句话说,即使jingyao输了官司,也不能说明强奸没有发生。司法认定的事实和事实不能等同!
jingyao已经非常有勇气站出来,打击有权势大资本家的气焰了。她是第一个站出来对抗资本大佬的英雄!我们应该感谢她,而不是理想主义过多要求jingyao在法律程序上死磕。
在香港,性骚扰全部采用庭外和解的方式,以缩短对峙时间,保护双方的隐私。打官司耗费心力,金钱和时间,甚至许多受害者在法庭上被男法官和律师询问性生活,承受羞辱。
我们可以做的是普及性暴力的知识,为了jingyao,也为了我们自己,传递女权和平权的接力棒,改变社会的强奸文化,呼吁降低性暴力投诉的成本。
#刘强东明州事件双方以和解终结#事情最终以这样的方式告结,看到被定性为“误会”我本人确实不太舒服,但作为旁观者没什么资格谈失望,在不了解更多信息的前提下,我们需要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我想说的是,jingyao走到今天,坐实了刘强东婚内出轨这件事。更为关键的是,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双方无论是在社会影响力还是财富上,很难说处在过平对等的地位,而这意味着这本身就是一次艰难的尝试,其中的艰难困苦被清晰地摊开在公众面前。可以说,几年的诉讼和坚持本身已经是女性赋权的努力了。现在最多的猜疑无非是“钱到位了”“钞能力”“当时没谈拢”,可是我想问的是,为什么“钱给够了就是你情我愿”被如此轻易地接受了?为什么男性“购买”所谓的“性服务”(不是说这件事本身,而是说舆论认为刘强东购买了性服务)被认为没什么大不了?为什么处在性剥削当中的女性被认为没有资格发声?我们应该一直追问下去。
犹记得十年前出台所谓八项规定,声称领导人出行不会再频繁清场,更不会动辄封路,装模作样几天迎来民间一片叫好声。正式上台之后很快就不用装了,比以前封路还狠,清场也更彻底。前几年北京城区又是整治开墙打洞又是清理天际线,长安街周边查身份证和安检手段不停升级,甚至推出雄安「千年大计」,摆明了是嫌弃北京有太多「低端人口」配不上一国之都的高贵地位。谁知道迁都雄安计划很快就宣告破产,当权者只能呆在北京,于是变本加厉,势必保证皇城的清净。参观天安门广场在去年年底改为实名预约制就是标志。
新闻只会说昨日有二十余万爱国群众去天安门看升旗,不会说出当天普通人连在长安街上正常骑车或者步行的资格都没有的真相。国庆前夜去看升旗的大部分人不仅要走许多冤枉路,而且很可能最终在黎明前被拦截在天安门以东的长安街上,连广场都进不去,连旗杆都看不见;这其实是一个极佳的隐喻。
由于强奸和性骚扰大多属于黑箱事件,即缺乏发生性行为发生时的录像。所以判定性质时大多数时候依照间接证据。 以伊藤诗织为例子。她能胜诉的很大关键在于有的士司机和酒店人员证明,伊藤是在酒醉的情况下拉扯和拒绝中被拖入房间的。并且事后男方还有道歉的短信。这些证词并不直接指向女方在客房内突然清醒,迎合男方,道歉的短信也没有那么清楚。但是一系列间接证据合力使法院最终作出“强奸”的判定。 而我支持弦子也有参考间接证据,比如弦子提到在走出央视排练室之后,一直在抹嘴角,且神色沮丧。但央视和法院却拒绝提供和调用走廊的录像。又比如警方在做了第一次裙子的DNA鉴定后就离奇遗失了证物。且警方给出的裙子证物报告没有署名,不符合鉴定报告的格式。 在性侵和性骚扰的判定中,关注者们需要清晰地指认间接证据,和证据之间的逻辑。但这些需要判断力和认知成本。 本次metoo事件中,当事人Jingyao提出诉讼,刘强东却想法庭外和解。现在刘强东作为“黑箱”的当事人,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依旧作出赔偿。尽管和解后的申明有“misunderstood”这样语焉不详的用词,从常理和逻辑上,读者们可以推理得出刘强东有过错。 所以在metoo事件中有经验可以总结:得到庭外和解和赔偿就是受害者的胜利。
和解消息出来后看了下 NYT 中文网的一段,估计除了怂之外还有些信息保密的原因:
预计该审判将为中国政商勾结提供新的线索——共产党几乎肯定更希望隐藏这些信息。在她的法庭文件中,Liu Jingyao已经讲述了其中一些细节,包括关于私人飞机和情妇的谈话,这些谈话描述了中国拥有高层政治关系的富商们丑陋的一面。
法庭文件显示,出席明尼阿波利斯晚宴的有中国精英决策机构——政治局前常委贾庆林的女婿李伯潭,以及与习近平的姐夫邓家贵做生意的李华(音)。
🔗
https://cn.nytimes.com/china/20220929/richard-liu-sexual-assault-trial/
Google发言人证实,该公司以“低使用率”为由,终止了中国大陆的Google翻译服务。
该变化将影响Chrome浏览器以及KOReader等应用的内置翻译功能。根据竹新社编辑核实,中国大陆部分地区已无法直接使用Chrome浏览器的内置翻译。
半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