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的趕盡殺絕:香港報復民主派「35+初選大捕抓」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2/5151499
「35+公民投票計畫」,指的是香港各路民主派人士,為了原定於2020年9月6日舉行的「香港立法會定期改選」,所舉辦的同陣營提名初選——所謂的「35+」指的是香港立法會總共70席的「最低過半席次」,在97年政權交接給中國後,香港民主派就一直期待能突破立法會「結構性優惠建制派」的先天限制,但過往因為政黨派系、路線之爭,民主派之間容易淪入「網內互打」的分票互斥,因此當香港因反送中運動的全年抗爭而集體覺醒之際,眾人才會期待整合提名的初選路線,來尋求在立法會改選的「過半最大勝算組合」。
一開始,由「佔中軍師」戴耀庭等人提出來的想法,是期待結合「反送中」所凝結的強烈民意,強拚立法會過半。之後,取得優勢席次的民主派立法會,或將策略性地針對林鄭月娥所提出的〈港府預算案〉進行杯葛,進而讓港府陷入行政癱瘓、或以政治壓力結合國際輿論迫使「林鄭下台」。
儘管香港立法會的政治權力高度受限,特首也有權在年度預算無法通關之際,主動解散立法會重新選舉。但戴等人卻認為,這樣無限輪迴仍將引發國際社會的關注與北京的壓力,續而進一步證實「港人不認可林鄭的集體意志」,最終也可能讓北京選擇割席林鄭、重新讓步與港人妥協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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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2020年7月11日的初選啟動之前,林鄭反而直接上京,直接經由北京人大常委會、由中國中央政府直接制定了 《港版國安法》,並搶先於2020年6月30日晚間「直接公布、馬上上路」,而35+初選所遭遇的政治逼迫與人身威脅,也自此高速升級。
雖然《港版國安法》的爭議與威脅極大,但民主派仍決定繼續完成35+初選,並將行動目的解讀為對實際港人民意、路線選擇的進一步驗證。誰知在初選過後,港府卻仍以各種「忠誠審核」為藉口,故意壓在立法會參選登記的最後時刻,大規模地對民主派聯合提名名單發出「失格」(DQ)處份。
到了7月底,林鄭月娥又更以「武漢肺炎疫情嚴重」為由,直接把立法會改選「推遲一年」。35+名單因此暫時被凍結,但港府後續又繼續對臨時延任中立法會民主派議員發動「失格清算」(以各種理由判斷議員不忠誠,所以不符合議員資格),最終才逼使立法會民主派在去年底宣布總辭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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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核實港人民意、對於一般民主國家很是正常的「提名初選」,究竟和〈顛覆國家政權罪〉有什麼關係?對此,港警與港府方面則把矛頭全指向了戴耀庭等人,指控他們在籌備35+初選時,就以「杯葛政府...逼迫林鄭下台」為政治目的,此舉違反了港版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中的犯罪敘述第三條:
「(三)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然而該罪的全文開頭是「...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35+初選並沒有鼓吹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因此唯一的可能就是認為——民主黨以針對特首林鄭為號召的民主初選,即為中國認定可能顛覆的「其他非法手段」。
杯葛政府預算是顛覆國家?要求不適任的特首下台也是顛覆國家?希望選賢與能爭取優秀民意代表參選也是顛覆國家?港警無限延伸的「國安法入罪解釋」,也是國安法上路後的「第N次殺雞儆猴」,為本次的打擊規模比起過往更大、更多,引發的寒蟬效應與絕望感,亦讓外界高度困惑:港府壓迫手段的底線,究竟有沒有盡頭?
根據港府的「國安法肅清習慣」,被捕的50多名民主派人士,很可能會被反覆控罪、不准保釋,就算不能人人都能定罪,也要以最大程度限制眾人的發聲自由,以靜待下一波白色恐怖的肅清降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