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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女”身份所为最终判决依据我都不是第一看到了,很多年前在报纸上就看到有在办公室强奸女同事的,嫌疑人坚持说是双方自愿,受害人出示了阴道瓣破损的证据才得以自证。当时给了小时候的我极深的印象,算是女权启蒙案件之一吧。受害女性非要证明自己是处女才能证明自己非自愿,那不是处女怎么办呢?就天然的应该得不到法律保护被人轻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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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海是一个开放且不限制讨论主题的非营利性中文社区,名字来源于德国浪漫主义画家 Friedrich 的画作《雾海上的旅人》。生活总是在雾海中吞吐不定,不管怎么艰辛,他还是站在了这里!希望大家在这里玩的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