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重申一下我的观点:认为购买性服务的主要目的是”追求绝对控制感“,是经不起推敲的。我不一定是对的,但是如果反对,请反对这句话,其他的扯淡就算了。

@normanzxy 我觉得撇开“绝对”这个歧义百出的前缀,从相对角度看,嫖娼的“权力臣服”或“控制感”甚至都不如其他消费手段(毕竟单次消费金额有限,嫖客对娼妓或背后操纵的集团而言,收入占比非常有限)
但从满足性需求的角度,无论相对伴侣还是约炮,嫖娼确实是“控制感”最高的性体验,下了床或许是商业交易,但在床上双方的性权力关系是极度不对等的。

从这层意义上,购买性服务并不是为了“控制感”本身,而是为了获取“控制感”最强的性体验。每次男艺人嫖娼,总有人甩锅女粉不让谈恋爱。但事实是,男艺人追求的根本不是恋爱中平等的性关系,就算能自由恋爱,依然不减对嫖娼这种除了钱以外零付出、零尊重、不平等的性关系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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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losome @normanzxy 借用“能量密度”概念,可称为“性控制密度”,嫖娼是纯纯的高啊。其他如包养、买卖婚,花钱量高,但用在性控制上的密度,有点不够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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