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分享自己差点被拐的经历,突然觉得自己命也太大了:
1.在北京坐黑车。没有向家人报备、记车牌、查看路线等保护措施。因为赶时间,司机几乎超速行驶。途中但凡他有一点坏心眼,我就是任宰的肥羊。
2.时常独自走夜路。大学时兼职会排晚班,常常11点下了地铁再打车回家;假期回老家偶尔也要凌晨打的去火车站;自由行时,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流窜在陌生城市的街巷;工作后则是加班,地铁停运后,跨越大半个城市打车回家。
还有一次,有车停在路边向我问路,虽然是女司机,但我居然把半个身子从副驾驶的车窗支进去,告诉她怎么导航。
都是后怕,都是侥幸。不管逃过一劫还是栽过跟头,我们活着的每一天都要比前一天更加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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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觉得走夜路本身有什么问题,身在现代都市,这无可避免。可那些黑夜里的肿瘤,白天就会消失吗?它在人声鼎沸的地方就会消失吗?在先进的、极昼的不夜城,正规合法的高级场合里,就会消失吗?
如果温馨提示、安全教育里说:
“女性尽量不要在夜晚出行……尽量结伴……尽量配备防狼措施……尽量以保命为前提……”
那么,为什么发明灯?为什么要给予女人独立的四肢?为什么在小时候教她要淑女、文静?为什么将她驯服成观赏的宝物、亚当的肋骨,压抑她的生命本能,她本是可以作战斗的猛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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