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在想,如果事情真照着我最恶心的境况发展下去,那我要不别搞死孙天龙了,我自杀就成,留遗书写是被孙天龙逼的。如果我的死也是它间接造成的话,应该会给我爸妈赔一大笔钱吧?我确实陪不下去了,我压根不想来。仅感念他们的爱,我唯一拥有的百分百的爱,我想办法回馈他们物质吧。
转瞬又想起来,上次和学法的朋友专门聊过赔偿相关的问题。意思是说我曾经有病例,那么就算这次为姓孙的刻意装病也不会太怪罪在它头上。除非我在出事以前有明确的医学证明说我已完全脱离泥潭,此次又被拉回去只因为孙天龙。显然,我没有。
所以呢,所以我只能这样子了。我先逼自己——不应该用逼,只是挣扎,迟来的“合理运转”。办不成了我便做刀。只要我那时候还能做刀,或者愤怒还是绝望什么玩意儿足够逼我做刀。无论向内还是向外都是做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