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意识到我可能更适合和女孩子谈恋爱。什么同,双,直,这种分类沟通时随便用用就可以了,真这么讲那我不认同(包括攻受,tp。不就是父权中男女分类换个说法换个领域吗?本质不都一样)。喜欢一个人就是喜欢这个存在本身,和ta生理性别有什么关系。且考虑到文化赋予男性的某些权利,我其实有点看不上——所以恋爱中我当然更多地将他只定义为“玩物”。私心里讲确实有不甘存在,我一人无法改变世界,不可能影响到狗屎世界对男女的分化与区别对待,但我至少可以控制我自己——世界瞧不上我们,但我可以瞧不上你。
如果是女孩子,我只想最温柔最贴心最真诚地对待。前提她别精神男人就行。
当然还是得客观讲,的确有没那么垃圾的男人存在只是我没遇到。所以为什么我没遇到嘞?数量如此之少究竟是谁的问题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