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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的事,让我想起了多年前在我老家(北方某省会)发生的金融暴雷事件。那件事让我对中国地方政府的行事逻辑有了全新的认识。

当时有个北京的律师,托我找朋友问问,这件事在省高院为什么不能起诉。我很纳闷,问什么叫「不能起诉」?他说,意思就是省高院不受理「被定性为非法集资的那家公司」作为被告的案子。

我惊了,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事吗?我听说过官商勾结,顶多是告不赢,「不让告」我还真是第一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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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海是一个开放且不限制讨论主题的非营利性中文社区,名字来源于德国浪漫主义画家 Friedrich 的画作《雾海上的旅人》。生活总是在雾海中吞吐不定,不管怎么艰辛,他还是站在了这里!希望大家在这里玩的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