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瞒报行程被判4年司机发声 :监视居住期间靠妻子打零工维生 哪也去不了】2023年1月7日,五部门就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联合出台新指导意见,指出被羁押的涉疫案件被告人应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因瞒报行程被判4年的司机韩罡(化名)告诉记者,他在网上看到这则消息后有点高兴,“不知道我的命运是否能得到改变?”
韩罡对记者介绍说,大约10年前他开始给人开大货车,“也就是半挂车,13米长,几乎每天奔走在全国各地,每月工资收入有10000元左右。”
他回忆说,2022年1月23日,他和妹夫贺某在黑龙江绥芬河卸完货,开着那辆半挂车往老家绥中县赶,两天后抵达家中,没想到同年2月8日绥中县突然爆发疫情,2月10日他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当地相关部门做流调发现他和贺某未报告行程。
“我查出阳性后被送到医院隔离治疗。”韩罡说,后来民警给他打电话询问情况,还到他所在医院作了笔录。
原来,同年2月2日晚上,韩罡到妻子表弟家中吃饭,“当时现场有10余人,没想到2月7日晚上我表弟被查出阳性,成为绥中县第一例感染者,我成为他的密接人员,后来我们全家都被查出阳性。”
2022年4月24日,韩罡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绥中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他说,目前他儿子正读高三年级,女儿在读初一年级,如今父母也70多岁了,家中每月还有房贷,生活压力很大,“监视居住期间,我不能外出跑货运,也没有工资收入,我妻子在县城打零工,全家靠她每月2000多元的收入维持生活。“这些天来,最重要的是精神上的折磨,哪里都去不了,有生意也不敢到外面去做。”
2022年9月29日,绥中县检察院指控韩罡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向绥中县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称,两人得知牡丹江市绥芬河市爆发疫情后,未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未对去过牡丹江市绥芬河市的行程进行报备。后来两人均被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绥中县范围内大量人员被感染。
庭审时,韩罡的辩护人称,他虽然实施了瞒报疫区行程的行为,但其瞒报是出于对绥中县防控措施不了解,主观故意不强,他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且其当庭认罪。辩护人还称,韩罡于2月2日曾自行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即使后来2月8日因疫情防控被隔离后,核酸多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直到2月10日才检测出为阳性并被确诊,即他从绥芬河市疫区返回后,经过17天才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由此可见,并不能合理排除他从疫区返回绥中县时并未感染新冠肺炎,不排除他返回绥中县后感染的可能,请求法院对他从轻处罚。
2022年10月31日,绥中县法院一审宣判称,韩罡和贺某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韩罡告诉记者,被判4年感觉判得太重,本想上诉,但后来还是放弃了上诉。韩罡称,当初他被绥中县公安局监视居住,2022年9月29日,他又被绥中县法院监视居住,宣判后他也一直没有被收监,至今仍是监视居住。目前他和妹夫贺某已向法院递交了再审申请书。“其实这段时间法院也在联系我,说我的案子可能要重新开庭审理。”韩罡说,这让他看到了希望,“我希望在新政策出台后自己能被解除强制措施,让自己的生活恢复原样。” 更多内容请查看原文>> https://3g.k.sohu.com/h5apps/t/feed?snstype=1&action=903&uid=1078144520-6713701847661983275-U&commentId=null 瞒报行程被判4年司机:监视居住期间靠妻子打零工维生 望依法改判 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85597110822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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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中互联网令人突发恶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