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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篇神文,分析的是新疆兵团制
不确定作者是怎样从信息黑洞里扣出这么多东西的,知网上边有关新疆的资料质量差的要死
只要还有女人被枷锁拴住,枷锁外的女人就无法站直,最外圈的男人也在枷锁前。
“如果我失踪了,你们会不会为我发声,一直寻找我?”
不要遗忘曾经承诺的“会。”
黄金千两,不如姐妹一诺。
不要让她的呼声就这样没于沉沉的深夜。
这是乌衣,这是她最希望让大家记住的模样。她自愿剪掉一头长发、除去繁杂妆容,用素颜示人、用真心待人。
一个坦荡做自己的勇敢姑娘。
她比当今中国所有只敢躲在键盘后叭叭的键政男都了不起。这些犬儒懦夫自是没胆量、也没资格直视她的眼睛。
何韵诗没走我还是有点意外的,她是真的爱香港,其实这几个人想走肯定有的是办法,从19年到现在这么长的时间窗口,包括之前黄之锋也是。但这事情有个很大的悖论就是你抗争的合法性就源于你人在这里,走了在外面怎么摇旗呐喊也没用的…海外民运也是一样的问题。
但留下来坐牢,哪怕把牢底坐穿真的有用吗?从晓波的死开始我就对这个选项的意义感到失望甚至幻灭了…付出自己的自由甚至生命,会不会无法唤醒甚至改变任何东西?即便是晓波这样一个道德上几乎没有瑕疵,世界范围内号召力如此之大的人物,尚且如此…何况他人…会不会先保全自己才是更明知的。
但保全下来了,流亡海外,又能做什么呢?这个循环感觉怎么都无法打破。怎么才能唤醒更多的同胞,怎么才能打倒这个庞然大物,每次思考到最后都很灰丧,虽然我总有鼓励自己多做一点,乐观起来的办法。诶……
@dionysus 我补充一个强盗逻辑
【安排防疫人员进入阳性感染者家中进行“消杀”,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就一直在这样执行。
…
有疾控人员在论文中就曾写道:“从消毒行为依据的《传染病防治法》来看,该法没有规定疾控机构实施消毒行为后应恢复原状;从《国家赔偿法》来看,疾控机构的消毒行为不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在民法赔偿中,疾控机构实施消毒是没有过错的,也不是法定的无过错责任方;病家是消毒行为的受益方,不能成为民事赔偿的主体。综上所述,疾控机构或消毒人员无需承担合理消毒引发的赔偿责任”。】
在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份《非卫生保健环境中针对COVID-19对环境表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应注意的事项》中同样提到:“针对COVID-19,不建议在室内向物体表面例行喷洒消毒液。如果使用消毒液,应该用浸过消毒液的抹布或湿巾擦拭。”
“病毒,不像细菌和真菌,他们不能在体外存活的时间很长,所以尽管有些时候你拿去检测,可以测出阳性,但很多阳性只是来自残存的病毒RNA片段,病毒本身已经死掉了。物体表面检出阳性,跟它仍有传染性是两回事儿。
“你要是不走影响你三代”
“这是我们最后一代”
这两句对话,真是太绝: 冠冕堂皇的“疫情”之下,一个稍微有一点权力的人,就肆无忌惮地可以用零星的权力去胁迫人;在那些人眼里,也许也是在很多代人的眼里,“影响后代”比“自己坐牢”是更可怕的事;“后代”成了无数次这些土匪用来抢劫屠杀的工具,并且ta们已经习以为常,并且不觉得自己羞耻,才会脱口而出这样的“武器”;还有也许更露骨的逻辑是——“罪犯的孩子是抬不起头的”。
有多少次是这样了?五千年的“连坐”传统,满门抄斩、秋后清算、划清成分、黑五类、臭老九、戴高帽、搞批斗、计划生育、户籍制度。
我想可能只有中国人更有体会,哪怕写成小说,非简中生活环境的人未必都能完整get到这段的绝处。
@basicwitchclara 其实就“地铁要安检”这件事,跟新疆的逻辑是一样的,因为人群中会有“潜在的坏人”,所以一定要所有人都付出代价来维护安全。问题是每个人付出了百分之百的不方便来保证百分之几的危险不会发生,这件事真的很有道理吗?为什么抓地铁上的坏人的责任要分担给每一个乘坐地铁的人而不是警察,为什么抓所谓恐怖分子的责任要分摊给每一个65开头的人而不是士兵?这根本不是为了防止恐怖主义抬头,而是在滋生恐怖主义,在助长汉民族中心主义,这和他所谓的民族大团结毫无关系。毫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