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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一条但我不想转发)有关嫖娼合法化特别不好的那些研究,总拿荷兰做例子,虽然但是……荷兰对性产业的税收是最高的那一档,社保也不如其他产业,所以其实并不是最理想的性产业研究对象(可能这世上都没有,只是中国的性产业和荷兰的性产业不应该放在一起说,不同的社会环境,具体到细节可差太多了。)
只查自己观点的论文当然可以佐证“性产业是剥削,嫖娼合法特别有害”。但问题到底出在嫖娼合法本身,还是与之相关的配套社会体系?我是支持概念上的性产业合法,但对现在的现有体系们都不是特别满意。
且合法化和去罪化是不同的概念,性产业也不只有插入式性行为这一种服务。那条里面列的很多研究只列结论是不够有说服力的,研究的范围、对象、结论推论的过程,都是有很大发挥空间的。而且这种复杂的问题,说不定正方反方观点差不多都一样,如果到最后沦为一句类似“代孕B死”,就很没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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