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搬砖吐嘈
东卫2023跨年晚会邀请时代少年团演唱《青春组曲》,实则是4首歌的串烧:《童年》(1982)《青春纪念册》(2003)《同桌的你》(1994)《蝴蝶飞呀》(1991),这四首中《童年》《蝴蝶飞呀》是台湾原创,《青春纪念册》是日本歌的中文改编词,也就《同桌的你》是大陆音乐人原创。四首歌一对比着听,《童年》是真心作为儿童视角写就的充满童趣的词作;《蝴蝶飞呀》词曲气质隽雅,满满的少年情怀,唱起来也是口齿留香;《青春纪念册》比较普普傻白甜,就《同桌的你》是最「有点什么大病的」。
仅从词作来看,《同桌的你》一点都不校园,不青春,因为主歌反复多次在重复「你嫁给了谁」这种问题,完全是油腻老男人视角,由时代少年团这种「恋爱都没谈过」的偶像团体唱出来也一点不搭。
我90年代还是小孩刚听到歌词时就觉得很迷惑:这都啥年代了,已婚妇女一定要盘头发的吗?现在再看这首歌,可吐嘈的点就更多了:
主歌部分基本可概括为:我以为少年时代的那个她(仅有的特征为爱写日记,爱哭)将会做我的老婆,可惜没有,那么——
到了副歌部分,开始苦苦追问:她现在是谁的老婆?谁的?谁?
一点搬砖吐嘈④
与此同时,同为香港人的陈健添(曾任Beyond经纪人)也来到北京,1992年成立了「红星生产社」,挖掘了郑钧、田震、许巍等音乐人。
1995年,黄小茂成立「风行音乐工作室」,制作了老狼的首张个人专辑《恋恋风尘》,但不知为何,这张专辑算在了红星生产社的出版目录里(编号RS15-CD)【←推测可能是红星投资的制作成本】。专辑标题曲即高晓松另一首原创作品《恋恋风尘》,同时也收录了翻唱版的《同桌的你》,标注为「《同桌的你》(风行版)」。顺便一提,《同桌的你》也被收录进了红星生产社的合辑《红星一号》。
1996年高晓松拉着宋柯一起成立了「麦田音乐制作公司」,开始给「自己人」出版唱片,推出了《青春无悔》(高晓松作品集)【←需注意这个作品集没有《同桌的你》《恋恋风尘》】。
2000年,麦田音乐被华纳收购,成立「华纳麦田」,但没过几年到了2004,宋柯离开华纳,麦田与华纳分离,另外抱到太合传媒大腿,成立了「太合麦田」。
一点搬砖吐嘈⑥
我的问题来了:
按照我对90年代内地音乐人对著作权完全白目的了解,那时词曲创作人的著作权应该都卖断给了首次出版的唱片公司,像郁冬《虎口脱险》这样歌,词曲著作权的管理权目前就在华纳唱片(←因为2000年老狼首唱这首歌时唱片约签在「华纳唱片」旗下)。另一个佐证就是,《恋恋风尘》首发在红星,这首歌的著作权卖断给了红星生产社,红星生产社后来被太麦收购,那么太麦享有《恋恋风尘》的著作权也算合理,所以CASH登记页面有「太合麦田」的名字↓。
但,如果太麦通过红星拥有《恋恋风尘》还算reasonable的话,那《同桌的你》是如何被太麦(以及现在的大石版权)所拥有的呢?
毕竟《同桌的你》首发是在大地唱片(1994),红星生产社只是做了一个翻唱版(1995)。高晓松如果1995年把《恋恋风尘》版权卖断给红星,却没有在1994年把《同桌的你》版权卖断给大地,这可能吗?
一点搬砖吐嘈⑤
与此同时,红星生产社和大地唱片都在90末00初开始沉寂,大地唱片似乎96年后就退出了大陆(发行《校园民谣3》之后信息断档了,背后的「大地传播集团」00年代主要做电影发行了),红星生产社苟到2004年,被新成立的太合麦田收购了(包括品牌及版权)。
太合麦田又苟了十几年,到2015年时与海蝶音乐、大石版权联手组建「新型音乐服务公司」,整合为「太合音乐集团」,太合音乐集团又不停发展,收购并成立了很多独立子厂牌。集团下属的「大石版权」就接管了部分「集团曲库」,其中包括隶属在原「太合麦田」厂牌的高晓松的老歌(包含《同桌的你》《恋恋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