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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安最近那个「中国音乐版权全完了」的访谈,抽空听了一耳朵,一开始受访者的声音(即使变过声)真的很像我认识的一个客户伙伴的声音(那位客户也的确是业内大公司的中高层)还把我吓了一跳,但听完后,大概可以推测这位女士:“入行十年”恰恰就是在好声音活起来的那两年入的行,入行后可能做过一些和好声音有关的外围商务,认识灿星的一些导演,所以能听说一些节目内幕。至于说「后面几季全黑」,有可能是她待过的音乐公司曾给好声音输送过艺人,参赛经历体感非常不好——这些倒也不能说她以偏概全;再后来她说「中国版权都卖给了境外公司」「政府也不监管」「音著协应该作为行业工会帮助作者」——这些恰好是我老本行,听起来就一股「好像是业内,但又好像不是」的熟悉味道,因为从事音乐行业的90%的人,都搞不清楚「三大唱片公司」与「三大版权公司」的区别(正如很多声称和版权打交道的人,都搞不清楚「表演权」和「表演者权」的区别),这位女士遗憾地落在了90%的那一边;再后面她说的抖音热歌版权收入畸高,但跟词曲作者都没什么关系——这个是她唯一说得对的地方,所以她可能现在就在这样的公司供职。

(接上)但这样的公司,恰恰全是「国内大资本」在音乐平台付费模式正规化、短视频兴起后投资衍生出来的音乐「词曲收割-制作-推广-版税结算」一体化的公司,这样的公司要么成立没几年,要么以前从别的行业转型,真因为不是老牌音乐厂牌,所以能迈开步子扯到蛋,他们的盈利模式的确是常规音乐公司难以想象的程度,但这个模式的运转形成的业内生态的确很病态。不过这病态程度并不比00年代彩铃爆火时那些彩铃公司病得更严重(顺便一提,这位女士口中的「蚕食中国版权」的境外大公司,它们从00年代就入驻中国了,恰恰是与国内病态音乐公司能抗衡的一方,因为那些国际版权公司入驻中国后,仍然是国外的「版权代理」共赢合作模式,而非病态公司的「必须买断,只给作者署名权」的收割模式)。00年代的彩铃为何没落了?仅仅因为技术发展,没人打电话了,跟你音乐圈、资本啊什么的没什么直接关系。所以现在抖音热歌的生态何时结束?就等着吧,活得长啥都有可能

再顺便一提,这位女士提到的一首歌制作费1w,推广费10w,平台版税收入就能月入200w,这也早就是老黄历了!
最早靠这种模式火起来的歌,比如《学猫叫》可能是这个推广规模,但没过几个月,后面的歌,比如《白月光与朱砂痣》《星辰大海》《大风吹》,推广成本就已经不是这个数量级了。制作费不超过1w是有可能的,推广费10w——这仅仅是一首歌在短视频营销账号投放第一轮的预算,如果第一轮没有预期的数据效果,这首歌就会被公司放弃,不再追加投放(这首歌后续火不火纯靠运气);如果第一轮产生了预期的数据,公司就会投放第二轮、第三轮——这时投放花的费用,就会远不止10w。
我最近一次听说某首热歌,从它出街到被推到QQ热歌榜连续XX周,推广成本已达到700w(后续版税盈利可能能cover回来吧),然而业界有几家公司能为推一首歌投入上百万呢?所以这种病态模式,单就它自己而言,也已经进入了内卷的时代,维持不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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