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時事,最近比較多人在講「年齡差很大的戀愛」(下稱年齡差)可能是因為年長方欠缺與同齡人建立並維持關係的能力,呼籲年輕女性在遇到年長許多的對象時,不要被沖昏頭了。我也說過為什麼年齡差親密關係中經常是男大女小,這反映了社會對男與女不公平的價值觀。
https://g0v.social/@nightside/112249776716698326
但是對年輕女生——對的我當過年輕女生,我還記得當時的感覺與想法——來說,要不要、會不會被年長男性迷倒,那是一個有點複雜的問題。不只是「同齡的男生就像猴子一樣,年長男性相較像人類一點」的比較而已,它還包含了年輕時的戀愛,往往是一部份找尋自我認同的過程。
再次引用黃詠梅的這則FB文:
「有的時候,我們女孩子,可能因為社會、文化、環境所給我們的訊息,的關係,我們帶著對自己身體的厭惡活著。然後有一天有一個男人出現,他看到妳、他接近妳,他讓妳感覺到他接納妳的身體,妳就突然覺得他接納了妳的一切。但真正在現實裡發生的事情就是他看妳就是一具身體,除了這個以外,他是什麼也不接納的。」
https://www.facebook.com/Daphnora03/posts/2543297055720793
「他看妳就是一具身體」這話講得很溫和卻又犀利,就是這個男人看的只是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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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稱一個使天才不能成為天才、使有潛能的人竟不能超越自己——由於其性別、經濟、族裔、性取向——的社會是虛弱的而非罪惡的嗎?
另一個關鍵問題:上述破折號之間的標準,諸如「性別」「經濟」「族裔」「性取向」為何作為標準?而「殘疾」「衰老」可作為標準嗎,而「宗教」「吸大麻」「罪犯」呢?過去人為未來人立法,庸者為天才立法,男人為女人立法,憑什麼可以?
民主制度:多數人為少數人立法,憑什麼可以?理想的制度:自由結社,重新比賽⋯⋯讓人們決鬥、協商⋯⋯現行民主制之功勞:重新比賽前,先儘量抹除外在條件的不公。但是民主制不能意味著比賽永不開始、價值永遠凝固。
更關鍵的問題:一個人為何不能去超越?真正的阻力是什麼?如果想從社會層面改善之,是否再次施加了阻力?
均一化:在消除毀滅之際埋下更大的毀滅。
眾神的懸崖是絕對的孤獨嗎?
我將劃過天際,亦將映照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