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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个消息:现在公检法司安等部门基本上都收到禁言令了,全体工作人员(及受管辖人员,比如律师)都会被下令不允许在公众平台和大型微信群分享丰县疯闻。
具体的管制形式是:负责人会拿到一份具体的转发者的名单,然后各显神通让大家闭嘴。
目前我知道的机构只有这些(外加媒体)。

尽管已经很失望,事实证明还可以继续失望。

我在微信发了一条裁判文书网被百度屏蔽的动态,配文案:“我在中国学法律:”,然后这条动态也被微信屏蔽了。我决定给这条嘟嘟冠以文案:“我在中国发朋友圈:”。

我也不懂一个只敢把枪口对准十五岁女孩不敢质疑奥委会对未成年隐私保护不到位、不处理未成年人也不处理明显犯下过错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教练的运动员到底有哪里值得尊敬了?

暴言 

李厚辰最近在豆瓣讲得这些话,简直就是我周围一些男性的典型。当问题不触及核心的时候,都挺道貌岸然,侃侃而谈的。一旦牵扯到非常直接明了的女性权益问题,一个个全部鸡巴思考。

很简单的问题你问他们:这难道还有天理吗?拐卖妇女儿童不违法吗?女性的权益究竟如何保障?我们能做什么?他们张嘴闭嘴只会一个思路: ” 要加强乡村经济建设才能杜绝这些现象“,”具体问题要具体看“,”在城市这些情况是很少的,只是部分乡村很落后“,“情况也不全像你想象得那么糟”……

我希望科技快点发展,能把这些傻逼全部人屌接口打包上传那个什么鸡巴元宇宙。你们自己玩,少来这个世界给别人添堵。 :0470:

舌长屌短,嘴硬鸡软,太监什么都要管。

我笑出了一个宇宙,必须大家同笑。

上世纪最大规模的女性人口流动,大概就是“八千湘女上天山”(不仅有湘,湘为主)。国家主持这样的事情,可见他们对拐卖妇女的根本态度。

法律分析文章当中看到现在最赞同的一篇,点清了一个盲区:在“拐卖妇女”责任上扯不清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学界就把诱拐绑架强奸虐待的一系列行为定性为“买卖”——只要受害人是妇女,目的是生孩子——这样就扯进了商业交易行为中的”物权“,并给暴力绑架强奸犯赋以”买家“名头

——这种概念的广泛运用,使得犯罪分子内心以物权主张自己行为的正当性,然而实际上,在当代国家,人是不能成为交易对象的,因为人无法拥有对其他人的所有权——人贩并不拥有妇女,买家也无法通过付钱来“买”人

如果你付钱请人暴力绑架一名男子进行囚禁虐待,你绝对不会被称为”买家“,就算只是囚禁而不殴打,也不会有人讨论是否”善意拘禁“,因为我们默认受害者有人身自主权,因此拘禁本身就是恶意的,可是当受害人为妇女时,”买主“和”善意收买“这些词汇就出现了,似乎认为妇女是没有自由意志的

长期以来很多人即使在愤怒地声援拐卖妇女,潜意识里也觉得声援的是“那个受害对象”,但是代入自身想一想,今天你还在象上发嘟,明天一个你不认识的人拿钱给另一个你不认识的人,然后就跑来跟你说,他买了你,然后一票法学专家就开始讨论他的权利和善意的比例,这是不是非常的不可理喻

该文最后一段指出:不存在所谓的人贩和买家的区别,有的只是暴力绑架囚禁虐待强奸犯罪中的合谋和分工

card.weibo.com/article/m/show/

请中央派独立调查组独立调查江苏独立调查组对丰县的独立调查。请联合国派独立调查组……请星际联盟…… ​​​

其实关于丰县的事情,有些话我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时机说,也并不想给大家的追责热情浇冷水。政府绝对是第一责任人,这种追责是不能停的。不过这里没什么人看,我干脆说了算了。 

许多人因为缺乏对于苦难的记忆,以至于在理解这件事情与自身的关系上产生了断裂。这种断裂也正是恐慌的来源。

政府主导的新闻舆论和历史教育,恰恰是在这一点上起到了相反的作用。这件事情的任何一个成因,都是占据主流话语的人们(而不仅仅是政府)不愿提及试图忘掉,并排除在历史叙述之外的。但正是它们汇聚成今日的事件,使得任何人都无法再忽视它。

从明清时期就有的拐卖婚迁和溺女婴的历史传统,到计划生育的苦难记忆;从近似于种族隔离的城乡二元体制,到被掩盖的各地域以及同一地域的不同地区的不均衡发展和转嫁压迫;从政府对上负责的行事逻辑,到新闻出版和互联网言论审查体制……其中的任何一点,都是处于被遗忘被掩盖被曲解的境地。

但是吊诡的是,如果有这些都理解了,反而容易变得不再意外,不再感到那样愤怒。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历史总是在现时得到了扭曲的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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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关于丰县的事情,有些话我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时机说,也并不想给大家的追责热情浇冷水。政府绝对是第一责任人,这种追责是不能停的。不过这里没什么人看,我干脆说了算了。 

拐卖妇女的问题其实一直长期存在,只不过大家也长期熟视无睹罢了。尤其近十年,城市化进程其实反而促使了这种状况的减少,近十年市民阶层也构建了自身生活体面和安全的幻梦。

这次的事件爆出引起了几乎所有人的共情,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过去现实的一角被揭开,一下子打破了这种小市民的幻梦。这当然也与小市民自身的生活越来越摇摇欲坠的境况有关。

但是这种共情其实仍然是错位的。拐卖的受害者在数量上占绝对多数的其实是农村妇女。但是如果仅仅如此,是难以引起市民阶层的共情的。因为他们待在城市中,这种事情是不会危急其生活的安全性的。只有加上「大学生」「会英语」这类标签(类似的标签也是常被各类小道消息标榜的)才能使得她突然被展现在全体社会面前。

更近一步,这件事中相当一部分人所展现出的震惊,其实正是因为他们缺乏相关的苦难记忆所致。这种苦难记忆,恰恰是因为某些原因,并不被全体社会所共享的。(1/2)

刚还看到一个博主总结陈词
徐州推动离婚冷静期发生在拐卖妇女高潮(80-90年代)的20年之后。
一般这个时候孩子也大了,妇女如果存活下来,没有疯也没有傻,这个时候就会提离婚。
于是离婚冷静期应运而生。

一个人如果在zz斗争中总是站不对边,
就会给他的子孙后代增加做题难度。 :EveOneCat13: :EveOneCat10: :EveOneCat20:

全民DNA入库的建议都出来了,我看距离全民植入芯片真的不远了。也不想想这么多轮普查、无孔不入的基层网格监控以及堪称严苛的户籍管理,有没有起到支持者声称的效果。
现状是只要有办法做出真的文件,进入真的系统,假身份、假学历、假出生证明和亲子鉴定就可以从此被认定为真的,畅通无阻。许多关系户有多套户籍身份,用于骗补贴吃空饷以及领多份退休金,这早就已经不是秘密,只是最近几年再也没有媒体敢报道而已。
我们让渡更多权利,交出更多隐私,恐怕也无济于事,因为在只有单向制约、缺乏反向监督的体制下,手无寸铁的一方权利受限和另一方的权力扩张本来就是同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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