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哥的店又开了,按理我早该去读书学习,抽烟,遇到花姐朱哥便聊天,蹭饭(不应当,但盛情难却),蹭酒,还学了怎么玩牌!
奈何我爸死命令,不许去,为了赔偿考虑。怕对方找律师查到我,便成为了我恢复匀速,“一人可去休闲娱乐场所”,使他们少赔的借口。
能给肇事方找不痛快,我痛快至极。只是苦了我远离咖啡酒吧,也不能同毕业后新得的朋友们说话。
偷偷去过一次,正赶上他们不营业,但关系好的在店里吃火锅喝酒抽烟,见到我乐开了花!天公作美!那天我刚好鼓起勇气,他们刚好都在!而且没外人,不开监控!
不过短短一个小时,却是我开心至今日的源泉。
哈哈胖胖还买了烟给我!以后如果需要可以去藏烟!
花姐算我出事后的目击者,田哥拽附近的医生火速救我,胖胖恰巧遇到,朱哥后来才得知(他们都不敢给他讲),祈祷宽心都用上了。
没出院但脑子回来后,他们还来看过我。
但去店里,去见他们,去消费,去抽烟,已经是如今的奢侈。
继续在园区找个地方抽吧!唉。
@Chord 哈哈哈哈哈没错!混世邪神!
Ok。还会为此继续跑医院。
我不耐烦且多次真心实意告诉我妈,我不介意,我不介意,我不介意。有疤又如何,缺牙(这点略气,我二十多年来齐整的一口好牙被撞缺了)当特点,寸头于我而言更算小事了。今天我妈终于告诉我,目前医学相关费用都算在那人赔偿里头。若我不介意现有的毛病,以后出了问题便是自己承担。
行吧。脑子刚回来的时候为被撞当着爸妈的面哭过不止一次(痛惜我原有计划),当然,小哭,和我独自哭起来相比连个毛儿都算不上。当时就想着反正我一直不想活,干脆捅死那人我自杀算了。被劝了很久(甚至被骂过)才放弃,身体不适时必骂而已。
从前觉得自己丑,总想变美,节食,断食,胃痛,甚至想过以后自己掏钱给面部做微调。如今坦然接受。我丑就丑吧爱咋咋地,我带脑子活就够了(并不想活,活着的基础还是为父母。等二老故去,我不想活就自杀)。
@Chord 确实很厉害!您在我心中一直属于超绝厉害!得此评价的人不多!
若无灭世邪神,我便在此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