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hfxdqs 只能说,是过久妖魔化婚姻为“唯一通向幸福的途径”了,不然上位者很难统治呀,至于事实如何人家当然不管。对某部分人而言(至少半数,你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婚姻确实能更大概率地带来幸福。而对于我们,或者说普通女性,还是尽量躲远些吧——好处与坏处抵消后基本为零(这还是不错的婚姻,至少能抵消)。零是幸福吗?何况更多时候它其实是负。
(没事,我也恶毒。顶多不主动和婚女计较。当然,对方主动和我计较的话我肯定不能扫了人家的兴嘛)
@foxbot 它在看我吗
不对。不能叫“遗书”,正式的跟什么似的。总之是留给搞笑人间的废物,垃圾,充其量算“日记”。
信女愿今夜梦中猝死。但凡真能无声无息就死,稍微疼点也行。当然最好别比种牙疼。
最最好的情况,我死了老天送笔大钱给我爹妈,是能冲淡他们痛苦程度的大钱。挺不好意思的,不论我究竟想不想活毕竟还是他俩给我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快乐与否不说,值得与否不提,反正是开了眼界了——哇原来活着是这么一回事呀。
且以此钱郑重告诉爸妈:我算不速之客?未知生物?令人失望的可能性之一?但我不是仇人。见过有仇人给仇家送钱的吗?或者我妈拿我当仇人也行,反正他俩不是我仇人。
如果一定要说有,我仇人正是我自己。好的妈妈!咱俩同仇敌忾,一起祝我早死!
如果妈不在就好了。再怎么样我也能一个人躺在随便哪张床上,黑乎乎不开灯。不会有人找我,不会有人看不惯我“无所事事”而质问我的规划究竟是什么。我没规划,无非尽力多活一些时候。
笑死。要让爸妈知道我有口饭吃就行毫无职业追求,怕是要骂死我。
@Chord 哈哈哈哈同好同好。我也记很少了,毕竟最近醒后遗忘太多(想起从前动不动梦如长篇大论却懒得记,想抽死自己)
若无灭世邪神,我便在此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