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lom7 阿,能介绍下哪里有小组吗
《伊斯兰教史》.A.2.②.乌玛
“乌玛”一词源自苏美尔语。在古代阿拉伯铭文中,它意指伦理和宗教的共同体,或指具有某种身份和特征的人群共同体。该词在《古兰经》中经常出现,可能间接转借自希伯来语(意为“部落、族人”,引申为“民族、国家”)。
穆罕默德与各个氏族集团订立了一系列的协议,组成一份“麦地那社团章程”,作为乌玛的“宪章”。这份章程的一开头就宣布:他们是区别于其他族人的一个统一的社团,由”古莱氏和雅斯里布的信士和穆斯林,以及那些服从和依附他们并与他们共同作战的人”组成,包括麦地那的犹太人和异教徒。社团的首要目标是制止内部仇杀。章程规定,“不论何时发生恐怕会引起灾祸的事端和争吵,都应提交安拉及其使者”仲裁(第42和23条)。由于每个成员都置于整个社团的保护之下,血亲复仇就变成全体的职责。而且,报复被限于对凶手本人的惩罚,不许任何人加以偏袒,但鼓励以血金代替流血(第13和21条)。社团的第二个目标是力图适应社会发展趋势来调整内部关系。章程规定,“信士们不得抛弃他们当中的债务人,要按合理的标准帮助他们偿付赎金或血金”(第11条),他们中地位最低的人也同样享有安拉的保护(第15条)。
《伊斯兰教史》碎片.A.1.③.诗歌
诗歌是一个强大部落不可缺少的武器。贝杜因人之间频繁的部落战争,为诗人提供充分施展才华的机会。部落之间的争斗,不仅取决于战场上的厮杀,而且更多地受26 到双方诗人唇枪舌剑的影响。对于贝杜因人,语言本身还保留着古代某种神秘的超自然力量。他们以诗歌衡量人的聪明才智;一个人如果能运用音调韵律的节奏、简洁犀利的语句、生动活泼的比喻,激励听众的情绪,他就会被推崇为部落的代言人。他的职责主要是颂扬、夸耀部落的荣誉,讽刺、诅咒敌人的弱点。
贝杜因人的诗歌起源于巫士的咒语,后来发展为有韵脚的散文“赛杰”。驼夫随着骆驼有节奏的步伐而咏唱的散曲,妇女嚎陶大哭时即兴创作的哀调,都是阿拉伯诗歌的雏型。最初出现的诗歌“赖斋子”,是一种抑扬格和二重韵的短诗,仍带有脱胎于巫术咒语的痕迹。在部落战争中,诗歌演变成讽刺诗“希贾尼”。最后出现的是长诗“盖西达”(颂诗,字义是“有意图的诗”)。这是一种以颂扬和讽刺为主题的长诗,结构精细,富于感染力,语言简洁有力,通篇贯穿着复杂而又灵活的韵律。据说,首先创作这一类长诗的,是白苏斯战争中台格利卜部落的英雄穆海勒希勒(?一531)。
@eleee 我也推荐一本《量子心世界》
《伊斯兰教史》碎片.A.1.③
游牧经济的生活方式是由自然条件决定的。沙漠和干燥草原上植被稀少,只能养活羊群和骆驼。骆驼是贝杜因人最有用的牲畜,他们的衣食、运输、贸易都要依靠它。新娘的彩礼、凶手的赎金、赌博的赌注、酋长的财富,也无不以骆驼计价。贝杜因人认为,骆驼不仅是沙漠之舟,而且是神的特赐;假如没有它,沙漠的生活就很难设想。为了放牧驼群和羊群,贝杜因人要仰仗天时,随雨漂泊,逐水草而居,每年周期性地沿一定路线,在大范围内迁徙游动。由于食物和牧草的不足,部落总是分散为小规模的游牧群,大约以15一20个帐篷为一伙,保持在数小时的距离以内。一旦有事,部落可以集合500人左右的军事力量。贝杜因人的名称就起源于这种小的游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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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我最喜欢的《Witcher》音乐。
@[email protected] 淘宝上好像有账户出售吧?而且我觉得经济学人不太值,wall street journal和financial times更专业一点,我的一家之言
@riva_1984 按照大五人格分析统计,东亚人的神经质普遍比较高(具体是中国香港还是日本还是大陆最高,没有定论),所以对环境也是最敏感的,应试教育和高等教育体制加剧了这一点
@Narya14 不知道诶,没遇到过 实在担心可以迁移到雾海来,dragonfly-club是要求遵守国内法律的,反正我不怎么敢继续待在这个实例
@Rinno 杜金老哥的欧亚主义是时候登场了,毕竟“英美文明是异质于欧亚大陆核心区人群的、非人类非传统的、背弃祖宗的存在。”
看过《麦克白》
https://neodb.social/movies/1105/
极具初民的精神!苏格兰高地笼罩在浓雾下的风景冷峻又壮美,与这种冷酷氛围不搭调的是,Malcom一派的道德色彩依旧很弱,全程几乎是麦克白一个人的独角戏,这种缺乏平衡和对抗的故事结构让剧本显得缺乏进展和晋级,因此必须深挖麦克白本人的心理以突出他的个人成就。电影结尾,漫天焰火中众军士高呼苏格兰王万岁,终于是完成了阿尔都塞所言的意识形态运作方式:个体询唤为主体,个体对主体臣服,主体与主体互认。麦克白成为了真正的“乱而不损”的“灵王”,就此,他也就作为不朽的暴君形象始终在苏格兰人的记忆中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