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学生餐补的事情,又有一个惊人的细节:原来一共只抽查了159个县,而其中就有112个在以各种方式从学生嘴里抠饭钱,占比70%。最恶心的是什么呢,是首先,中国劳动者收入占GDP的比例本来就已经低得可怜(2020年的数据是44.4%VS美国的72%),而社会福利(也就是政府吐出来的钱)的占比更是翻倍的可怜(3.21%VS美国的19.4%),最后这已经少得可怜的3.21%,又有至少70%的地方政府在千方百计地截流和挪用。be like已经把你吃干榨净了,还要把你的骨头渣拿来养花。
以我做中国人的经验,无人出租车以后的发展大概会是这么个剧本:1.先用红包补贴抢占市场,各种搞推广,全线铺开;2.铺开后开始涨价,搞会员制;3.非会员用户用车期间必须接收广告,且无法享受诸如选择路线,改换目的地等各种会员服务;4.车内被贴满小广告,座椅会被换成扫码按摩座椅(尤其是前排座);5.安全责任外包,交通事故将很难追责,大概率会像这次油罐车一样拼命搅浑水,最多把锅轻飘飘甩给安全员程序员维修员等基层岗位;5.发生多起安全事故且用户维权无望后,制造环节技术环节被公众质疑(比如芯片);6.甩锅给境外,然后给质疑无人车的人扣“在中美无人车大对决中给敌方势力递刀的汉奸”的帽子,给因为无人车失业的司机扣“自己不努力提升活该被淘汰,怎么不去工厂打螺丝”的帽子,给维权者扣“老百姓不懂高科技只会造谣”的帽子,互联网资本搞舆论管控,本来就专业对口;7.现有的垃圾处理能力将很难消化大量的废弃无人车垃圾;8.押金预付款等收费项目还能搞很多割韭菜的花活。
没坐过无人车,只要看着我那么烂的办公电脑就不敢坐,我不信一辆几万块钱的车能用上比办公更好的电子设备,且维护比我还上心,且还要24小时随时待工。
@RXY 最喜欢这种算账了,补一个别人算的:在整个运输成本中,只有11%是给到卡车司机的,美国则是35%,也就是说,在“货运”这块蛋糕里,中国政府(通过国企垄断的石油和路桥)比美国多抽了1/4的钱。一块蛋糕先切走1/4,这就是爹的底气,也是战机扰台雄安新区等一系列政策的总“血包”
大家如果不幸有上社交媒体,可能多少已经听说过一些《黑神话·悟空》的开发人员发表过了不得的言论了。今天我们也请到传媒人Sydney老师,来给我们讲一下国产的极右翼游戏宅男是如何与西方的极右翼合流的。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2rnXViDzPA
还有一点想说的。
之前看到fedi友说看到油罐车系列新闻心里没有太大波澜,同时对经过疫情三年以及多年来的种种丑陋真相的有些人们大惊小怪感到无语。
我的感受是,对于这件事情震惊,也许是人之常情。在现在的政治与社会环境中,很多人主动或被迫做鸵鸟:不去探讨自己的公民权利,不敢捍卫抗争任何事情,就算香港市民面对采访也只能选择一问三不知免生祸端。
有各种重大的社会事件,比如疫情,鸵鸟还可以想,过去了就好,会有过去的一天;铁链女事件,就想,我是城里人,还好;性多元群体生存空间不断被挤压,可以想保存实力还可以东山再起;有什么新政策,没事,总有试点城市挡在前面,我们这里还可以观望。但这件事,牵涉到的是这个国家几乎每一个人每日的饮食,健康与生命。牵涉的是广泛的「蚁民」——只要你不是特权阶级,什么产好像并无不同。
油罐车混用且不洗罐,这样的历史一直如此。没有立法没有检查,但有「特供」。这告诉我们,统治阶级根本不在乎任何贱民牛马耗材——爱叫什么叫什么,「主不在乎」。从来就不在乎。你最好把你最后一点幻想都清理干净。
也是很贴心了,红星新闻在报道“ 20岁中国女游客在日本海里失踪,漂流一天一夜获救!”的新闻里截取了她朋友的求救帖子,中间打码的内容是:“我们拨打了驻日大使馆的号码是空号,邮箱没有人理。” 生怕大家知道了大使馆是摆设的真相
https://mp.weixin.qq.com/s/dqeab9tKnnZYggctBcRYYg
发现自己是一个“门罗的女儿”,又在首页上发现更多人也同样是“门罗的女儿”
我们都在母亲那种伪装得伟光正的对外形象和实际作为的懦弱自私中被一次次撕裂,一次次被矛盾夹击,一次次在期待母亲温暖安全的羽翼、无条件的接纳支持,一次次对母亲赋以最美好的人性品质,在爱和期待中失望、震惊、恐怖、绝望。
显山露水之后,“母亲”只不过是一尊与诸多“父亲”、外人一样干瘪嶙峋的怪石,自私、自我、贪婪、懦弱。
不要说母爱、保护自己的孩子,连基本的公义伦理和人性都不具备,分分钟可以为了讨好、为了地位献祭孩子的血肉。
当他们想要在孩子面前塑造伟大的父母形象,诱骗孩子的情感和付出,就娴熟地装出亲情之爱,温情脉脉誓言旦旦,甚至时刻公开广而告之,在所有人面前都营造一个伟大父母的人设 ; 当要做出实质性的牺牲和努力,就处处算计、狡黠迂回,尽露市侩的陋像,唯有承受真相的儿女在“伟大父母人设”的阴影下有苦不能申,委屈忍让,并且一次一次认清自己在世上根本无一个可靠的来处、也没有安全可信的归属,终生在至亲奸狡、举目无亲、四面楚歌中痛苦。
还要一次次自问“是不是我不够好?”,“如果我的来处如此鄙陋,我自己又是什么人?”
『我国真的没有关于“食用油专罐专用”的强制性法律吗?
1、先说一个冷知识,我国也没有关于“禁止把绳子勒到一个自然人脖子上并迫使其脚下悬空”的强制性法律,也没有关于“禁止把自然人的脸摁到沸腾的火锅里”的强制性法律。是因为这两种行为不违法吗?不,是因为我国有关于禁止故意杀人和禁止故意伤害的强制性法律。
2、看到有类似于《我国目前还没有“食用油运输专罐专用”强制性法律》标题的文章,其中有号称法律界人士解读了一下《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其中特地规定:“运输食用油应使用专用容器,不得混用”),说虽然有此规定,但很遗憾的呢,整个这份规范只是推荐性国家标准,而非强制性的。所以(摊手.jpg),群众希望国家在未来完善法律法规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现在真的没有处罚依据呢。
3、我很难理解这种解释的思路是蠢还是坏。再说一个冷知识,我国除了《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还有一部法律叫《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4、对了,1997年后还有一部新的《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5、在如此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面前,连法学院大一新生在第一学期的“法理课”上都能学到,法律的解释方式包括“体系解释”。理应在追责和普法站在第一线的某些专业人士,搁这儿玩儿“白马非马”呢?
6、支持一查到底。上中下游的责任全都摸清。法律责任不是抢椅子游戏,不用甩,也不用抢,该有份的都有份。』
男性不发表性别议题就当是自己人 女权不发表耽美议题就当是自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