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福尔摩斯现在拿着丰县2010年人口普查各个年龄层的性别比做研究:
0-4岁,性别比为130
5-9岁,性别比为147
10-14岁,性别比为146
30-34岁,性别比86(即女性100人,男性86人)
35-39岁,性别比92
40-44岁,性别比84
45-49岁,性别比88
50-54岁,性别比101
得出了结论:
1,大量女婴没有机会出生,或者出生就被杀。
2,在适婚年龄,大量男性离开丰县,大量年轻女性来到丰县。
3,在适婚年龄段多出来的女性,是给50岁以上男人婚配用的
看到马泮艳在微博上回复网友的评论,看来是真的撤销了传唤。马泮艳只敢在推上说而不敢在微博上说,应该是跟警方达成协议不闹大了,而她为了自己女儿能正常上学也希望大家可以息事宁人了。虽说如此,但我们不能忘记,这是一个地方派出所可以随心所欲发传唤证恐吓公民的事情,如果是一般人大概被吓得半死了。我们记得他们所做的一切,哪怕是最小的恶,也要在有朝一日找他们追责。
#中国中产阶级状况
“做题家”这个词其实掩饰了做题家内部的分裂——男做题家与女做题家的分裂、年轻做题家与大龄做题家的分裂,以及高阶做题家与低阶做题家的分裂。而他们分裂的本质是对技术官僚岗位的竞争。
发达国家自然不是什么世外桃源,每个国家都存在自己的病症,从欧美国家对袭击亚裔事件的选择性报道中就能看到政治正确虚伪的一面,推特封号也不是偶然事件。但,对于跑路的人,最重要的是逃离痛苦,而不是选择更理想的栖息地。对我来说,首要要求就是去司法独立且具有实际效力的国家,这是一切的基础。
正如一位象友所说,拐卖囚禁妇女儿童的事情全世界都会发生,但阻拦解救被拐妇女的政府全世界少见。发达国家政府也有许多不可告人的举措,但随意长时间关押维权律师,禁止其与家属见面并获得正当法律援助的事情几乎没有。求告无门的受害者有很多,犯罪者在政府的庇护下逍遥法外的案例数不胜数,但暴力压制受害者寻求帮助的事件非常罕见,更不用讲执法机关对受害者动用私刑致其残废。抗议、游行这些行动或许收效甚微,形式主义,但在这里,示威者可是会被丢进大牢的。
将专制政体跟民主政体对比是没有根据的,因为专制国家在某些事情上显露出来的优越性,恰恰是因为其无视人权与法制的蛮横。如果以长比短,而忽视整体民众的生活水平和生存状态,那得出的结论是没有可信度的。举个不恰当的例子,为什么欧美存在那么多西方中心主义ignorant的白人,人生遭遇最大的痛苦是父母离婚,从来不知道真正的贫困和黑暗,不就是因为过得太幸福了吗?
最震撼我的一点是警方试图用限制生理需求来羞辱她时,她直截了当地反击。文明社会的人,尤其是女性,总负担着强烈的羞耻心,这是我们的软肋。然而她很明白,在一个以摧残人性为任务的地方,礼节文明毫无意义。她的反击,完全颠覆了警方对女性的预设,因而他们在后续只能拿着“不知羞耻”来指责她,但警察恰恰是造成了她抛却礼貌的罪魁祸首。
系统性的贫穷,底层福利托底的缺失,可能也包括近年来对NGO组织的打击,使得一部分被拐妇女的回家之路并不是“解救”那么简单。在贫困中,如果一个女子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智障/残疾/精神疾病),而其父母也无力照顾或父母已死亡的,其处境是可想而知的。前几年的案子,被虐待致死的智障女子方洋洋,她不是被拐卖来的,而是父母做主嫁到那畜生家。通过婚姻,用残障女子的性和生育价值来交换一份照料,恐怕是类似情况下的常规操作,这种情况就比拐卖更复杂。
那篇感人至深的文章《一个叫“喂”的女人》写到被拐多年的德良在回到阔别的家乡后,发现这里没有她能留下来的条件,家人都太穷了,留不下她,最后她也只能回到原来的生活中。前几天流传的徐州人微信群对话,大言不惭地说村里被拐来的女人日子过得很好、回去了发现还不如这里于是又回来,这么说当然是恬不知耻,不过我相信真的有这样的情形存在,更底层的贫穷使一些人退无可退,而更容易认命。
男性不发表性别议题就当是自己人 女权不发表耽美议题就当是自己人